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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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上午9:00整在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本公司本部浮法玻璃二线已于2006年2月因窑龄到期而停产。鉴于洛阳市环保要求和隋唐城遗址保护的需要,无法原地复产,该生产线设备及有关资产闲置至今。加之,本公司位于唐宫中路九号的土地已被洛阳市土地中心收储。为盘活资产,本公司拟对浮法二线资产进行处置,授权经理班子在不低于账面净值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处置该等资产的有关事宜,并要求经理班子要根据处置资产的具体情况,认真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本公司将根据上述生产线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