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便于广泛地招商引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立工作已于201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这次分立,是以经营范围来划分的。即采取派生分立的方式,将以生产玻璃包装瓶为主的日用玻璃分公司分立出去,成立了“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玻璃包装瓶;而以生产中碱球和玻璃纤维为主的建材玻璃分公司则继续以“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
分立后,原公司的投资主体和股权比例均不变,新公司的投资主体和股权比例与原公司相同。
分立后,两个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资产权属更加明晰,经营业务也自成体系,有利于建立更加规范的考核奖惩机制,也有利于两个公司在各自的领域里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