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稳健,现金流比较充裕,公司没有银行及其他实质性负债,综合考虑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32,64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股本转增。
公司董事长王跃林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王有治先生、郭斌女士、叶定成先生、岳润栋先生、陈艳汶先生、杨鸣波先生对该预案进行了邮件沟通或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经沟通讨论,上述董事达成一致意见:王跃林先生提议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董事长的提议,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度最终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长王跃林先生出具的《关于2013年利润分配的提议》。
2、相关董事的书面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