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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鑫发布公告称拟为子公司海南特玻提供贷款反担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2 10:15 浏览次数:422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三鑫”)发布公告称,为了降低中航三鑫的债务和担保风险,中航三鑫控股股东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通飞”)向中航三鑫控股子公司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特玻”)提供的农业银行贷款担保 83,760 万元。同时,中航三鑫作为海南特玻的母公司,拟用石岩园区城市更新项目未来获得的地面物业及地下物业的产权及收益权抵押给航空工业通飞,作为其为海南特玻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上述公告还显示,海南特玻为中航三鑫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中航三鑫为海南特玻在中国农业银行澄迈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澄迈支行”)的合计金额为 83,760 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由于海南特玻近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其自身资金压力较大,部分贷款在 2017 年度出现逾期情况,中航三鑫作为担保人收到农行澄迈支行发来的《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
 
    中航三鑫为了降低公司的债务和担保风险,经与农业银行协商,中航三鑫及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通飞按以下顺序置换中航三鑫向海南特玻提供的农业银行贷款担保 83,760 万元:首先,由中航三鑫全资子公司海南文昌中航石英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马矿”)的土地及采矿权置换部分原中航三鑫的担保,担保金额将按照农行核定的评估结果和折扣率确定;然后,前款置换担保剩余的部分由航空工业通飞承接。航空工业通飞、龙马矿将与相关农业银行就海南特玻上述借款事项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将解除前述 83,760 万元为海南特玻借款的担保责任。同时,公司作为海南特玻的母公司,拟用石岩园区城市更新项目未来获得的地面物业及地下物业的产权及收益权抵押给航空工业通飞,作为其为海南特玻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中航三鑫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反担保行为是基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特玻借款提供了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面临的担保风险和债务风险。该担保及反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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