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实施期为2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对于中期评估表现优质的企业,研究给予相关激励政策;根据终期评估结果,对行业引领能力强、绩效评估为优的企业授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同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我省福耀玻璃等10家企业列入国家供应链试点企业
发布日期:2018-10-12 10:05 浏览次数:224
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我厅会同省经信、农业等7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经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性择优确定,我省福耀玻璃、福建斯兰供应链、九牧集团、九州通医药、泉州晋江陆地港、厦门国贸、厦门嘉晟、厦门建发、厦门象屿和福建冻品在线等10家企业列入国家供应链试点企业。
试点实施期为2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对于中期评估表现优质的企业,研究给予相关激励政策;根据终期评估结果,对行业引领能力强、绩效评估为优的企业授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同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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