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06865-HK)公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月18日正式书面通知该公司,该公司已获核准建议A股发行。建议A股发行所发行股数不超过1.5亿股,有效期为于2019年1月18日之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投资者在2019年1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月2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据A股招股书披露,该公司预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的营业收入为32.18亿元至32.4亿元(人民币.下同),较上年同比约增长7.5%至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为4.2亿元至4.4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1.6%至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为4.08亿元至4.3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约0%至5.69%。
公告称,预期A股发行筹集的净额用于投资年产能为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和年产10万吨在线Low-E镀膜玻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