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03606.HK)公告,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3.710,0.07,1.92%)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的中期票据。
2019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380号)文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7.380,0.17,2.36%)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19.300,0.64,3.43%)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5.730,0.14,2.50%)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628号)文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6.210,0.21,3.50%)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