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玻璃公司控股股东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彩虹集团下属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双方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彩虹股份子公司电子玻璃拟将3.16亿元铂金、铑粉出售给邵阳玻璃公司
发布日期:2020-08-28 10:13 浏览次数:263
彩虹股份公告,为了回笼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与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玻璃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电子玻璃公司将其拥有的玻璃生产线池炉设备中之贵金属铂、铑材料出售给邵阳玻璃公司,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3.16亿元。
邵阳玻璃公司控股股东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彩虹集团下属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故双方之间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