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3家玻璃企业获评A级,1家玻璃企业获评B级,6家玻璃企业获评绩效引领性企业(详细名单见后附表格)。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逐级审核认定A级企业42家;B级企业3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7家。
公告提示,社会各界可对绩效评定等级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监督电话:0371-66309080监督邮箱:zhbdq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