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公司持有的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河北视窗”)100%股权及咸宁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光电”)5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清远南玻”),其中,河北视窗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71亿元,咸宁光电5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1亿元。
此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及标的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