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信义能源发布《太阳能电站( 二 甲 )协议完成》的公告,宣布太阳能电站(二甲)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已然达成,根据太阳能发电场协议及太阳能电站(二甲)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收购认购期权资产(二甲)已于2021年2月11日完成。因此,各目标成员公司(二甲)(即信义太阳能电站(六)有限公司、东朗投资有限公司、盛力投资有限公司、淮南信义新能源有限公司、信义新能源(淮北)有限公司及枣强县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成员公司(二甲)的财务业绩将予合并入本集团的财务业绩。
根据目标成员公司(二甲)截至2021年1月21日的未经审核合併财务资料以及认购价(二甲),截至完成日期(二甲)的认购期权资产(二甲)协定购买价为人民币442.7百万元(相当于530.9百万港元)。预计调整款项(如有)将不会对认购期权资产(二甲)协定购买价的最终金额造成任何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