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璃(03300.HK)宣布,于2021年5月20日,宿迁中玻(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已获得法院裁决,确认已成功以约人民币9000万元竞得由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委托在该拍卖上提呈出售之该土地。紧随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该土地的权益。该土地位于中国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为约189,826平方米。
公告称,宿迁中玻计划于中国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光伏超白压延玻璃生产基地,作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政府机关与集团之间合作项目的一部分。该土地将用于建立生产基地。于过往数年,公司一直寻求将其产品组合多元化,以涵盖新能源及高科技产品,如光伏玻璃、汽车玻璃,并扩大深加工能力。因此,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从而使公司能够把握行业趋势的急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