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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破民企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玻璃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浏览次数:1110
核心提示:鼓励引导民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改委透露正在起草相关文件以消除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  10日上午,全国工商联邀请国家发

鼓励引导民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改委透露正在起草相关文件以消除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

  10日上午,全国工商联邀请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为工商联界别的政协委员就“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了解读。

  “国际金融危机在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的同时,也为科技创新和结构调整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杨伟民指出,目前各国都在寻找下一轮经济增长的动力,开始大力关注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

  据杨伟民介绍,譬如美国奥巴马政府十分强调新能源、干细胞、航天航空、宽带网络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而日本把重点放在商业航天市场、信息技术应用、新型汽车、低碳产业、医疗与护理、新能源等新兴行业,英国为了应对目前的经济衰退,启动了一项批量生产电动车、混合燃料车的“绿色振兴计划”。

  记者了解到,2010年2月初,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20个部委或单位负责人。这个研究小组目前正在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个产业领域中选择了若干重点方向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

  “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五个突出问题。”杨伟民介绍说,这其中包括现行体制不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产业核心技术掌握得少;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有待加强;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等。

  杨伟民表示:“民营企业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力量,因此,根据国务院的‘新36条’,发改委也正在起草一个《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目前,该文件正在工商联征求会员单位的意见。发改委将积极排除障碍、清除“玻璃门”,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进来。

应以政府转型为重点

  “‘十二五’期间应以政府转型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两会期间,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省社科联主席迟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去5年我国在行政体制改革上虽有多方面进展,但未有实质性突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仍十分突出。

  “以做大GDP总量为主要目标追求、以扩大投资规模为重要任务、以土地批租和上重化工业项目为突出特点、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和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的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非改不可。”

  因此,迟福林建议,“十二五”应加快推进以强化经济性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的政府转型——首先要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重点,提高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其次要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尤其是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等公共安全和垄断行业的市场监管;第三是强化中长期规划的科学性和刚性约束,重点加大遏制违法批租土地行为的力度。

  迟福林指出,必须尽快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明确把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长不低于8%和劳动报酬年均增长不低于10%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在此基础上,迟福林强调,应该提前五年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以及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还有一点值得重视的,是要以公益性为重要目标优化国有资源配置。加大对国有垄断行业收租分红力度,用于补充基本公共服务投资。”

部长为民企走出去支招

  对于民企走出去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坦言,“市场机遇对于企业而言‘稍纵即逝’,时间一长便会‘时过境迁’,因此,对于企业‘走出去’还需要有关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

  李毅中表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速企业“走出去”的审批制度。其次在融资方面要给予企业政策扶植,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贷款的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对于企业在国外创办的企业协会也要给予支持,另外,要给企业提供投资所在国的更多、更详细的信息服务,如该投资国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等等,要保护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安全和合法利益。“据我了解,有关方面已经在积极的行动。”李毅中说。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她认为,首先应推出一套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其次,提供更全面的配套服务。“目前,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我国企业对投资国的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当地政府的投资导向等信息了解不足,这对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非常不利。此外,由于我国企业实施国际化的时间较短,缺乏国际化经营方面的经验和人才。”因此,马秀红建议,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给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等方面更多的服务。再次,做好协调工作,避免无序竞争。

  但马秀红也表示,除了国家在政策上的扶持外,企业“走出去”更重要的还是要正确看待自身的决策,企业在“走出去”前要全面研究风险,审慎投资,切勿盲目跟风。

  “一些境外企业在中国市场投资非常注重风险控制,在来中国投资之前,这些企业就会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风险控制体系。这方面,我认为国内企业可以学习一下他们。”马秀红说。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表示,应利用当前企业“走出去”的机遇,统筹协调外汇储备资金加快运用,将国家的外汇储备转化为资源储备和能源储备,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

  如何做到这一点?刘克崮认为,首先要抛弃外汇匮乏时期“外汇储备多多益善”、“创汇越多越好”的思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运用思路,通过减少增量、化解存量,将外汇储备控制在适度规模范围内;其次调整储备资金形态,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外汇储备海外并购参股、购买能源矿产资源;三是要实现外汇储备的多元化、多方式运用,要建立相应的外汇储备运用的制度保障及激励机制;四是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在“走出去”战略中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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