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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缺位 玻璃幕墙存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0 来源:中国建材第一网 浏览次数:841
核心提示: 7月26日,普陀区长城大厦29层的一块玻璃幕墙突然碎裂,大量玻璃碎片从高空坠下,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类似事件自今

       7月26日,普陀区长城大厦29层的一块玻璃幕墙突然碎裂,大量玻璃碎片从高空坠下,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类似事件自今年入夏以来本市已经发生10余起。

      上海是使用玻璃幕墙最多的城市,随着建筑使用年限的拉长,玻璃幕墙安全隐患越来越大。而保险的缺位,使得玻璃幕墙事故发生后不论是玻璃本身还是由其破碎所造成的第三方损失风险都无法得到有效分散。

      笔者从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相关部门了解到,针对玻璃幕墙,财险公司主要有两类产品可提供保障。

      第一类是建筑工程保险。该保险能够提供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玻璃幕墙破损的风险。并且可以通过附加“保证期责任”的方式来延长保险期限。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的玻璃幕墙,只要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财险公司仍然承保。此外,投保人还能通过购买附加“第三方责任险”,转嫁由于玻璃幕墙破损所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类是公众责任险。该保险能够有效转嫁由玻璃幕墙事故所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若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向受害第三方进行赔偿。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信用和责任险部相关人士透露,投保人购买公众责任险的费用可根据其投保面积、安全措施等条件与财险公司协商制定,一般来说都在投保人所能承受范围之内。而与之对应的保险金额却能很好地覆盖此类风险。

      然而,上述两类保险的实际覆盖情况却并不理想。

      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的建筑工程保险费大约仅为建筑安全工程投资量的0.02%;国内办理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不足10%。公众责任险也是如此。据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为1.37亿,仅占财产险总保费收入的1%。

      7月29日,上海召开有关玻璃幕墙整治工作的专项会议,明确建筑的产权单位为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其在9月15日前实施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玻璃的,原则上按照“谁施工,谁维修”的方式进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筑幕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希望在此次整治过程中有关部门能够严格监管,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做好自查工作,鼓励其运用保险的手段来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以此为契机,建立起玻璃幕墙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专业人士如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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