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网站信息,郑州商品交易所将于 5 月 21 日-23 日在郑州举办玻璃期货培训师培训,全面筹备玻璃期货推出。考虑到交易所已下发玻璃期货拟定合约规则,因此玻璃期货有望最快在 6月或下半年上市。
玻璃期货合约初步拟定:玻璃期货交易单位将拟定为 20吨/手,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 6%,每日涨跌幅限制±4%。交割方式将采用实物交割。 玻璃期货基准交割品要求符合浮法工艺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平板玻璃5mm 无色透明的一等品的要求。本次玻璃期货拟定交割仓库包括了江苏华尔润、沙玻集团、耀华集团、金晶集团、洛玻集团、南玻集团、信义集团等 25 家企业或分支基地,基本涵盖了国内多地区大中型玻璃原片企业。
玻璃期货的推出对于玻璃厂家以及下游加工企业存在规避价格风险、优化产业结构等影响。
(1)我国玻璃行业周期性明显,生产连续性以及难以通过库存调整使得周期波动明显,同时短期盈利改善导致产能投资的冲动加大价格波动范围。 本轮平板玻璃行业周期从 2011年初期进入下行区间,到目前盈利能力周期已经经历了接近 5个季度的下行阶段,目前全行业进入普遍亏损情况。期货合约出来有望引导企业对于未来价格的预期,从而指导企业行为,规避非理性行为加大周期波动。
(2)玻璃期货的推出给予企业套保机会,有利于加工企业稳定原材料价格,从而改变加工企业下游锁定上游波动的局面,促进企业稳定经营背景下加强更多产品技术研发。
(3)玻璃金融属性有望在期货产品推出后得到加强,明确我国在玻璃行业的世界大国地位。 设定国内排名靠前的大中型企业作为交割地有利于玻璃产品向品牌化、高质量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集群效应优势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