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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僵尸企业”大限将至 重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2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1202
核心提示:日前,《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出台。
      日前,《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出台。
 
      行动计划提出,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市属国有关停企业市场出清、国有特困企业重组及退出;实现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优化国有经济结构;非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
 
      将开展数据库筹建工作
 
      “僵尸企业”通常指经营比较困难、没有开展业务,靠贷款维持业务的企业。针对东莞的现状,行动计划提出2016-2018年,逐步建立和完善“僵尸企业”处置、退出机制,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工作。
 
      在具体举措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建立经信、国资、统计、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供电等部门间协作机制,深入精准摸查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建立单个“僵尸企业”档案,列明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产权瑕疵、需安置人数及费用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市经信局和国资委正在积极推进“僵尸企业”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我们如今对全市范围内的‘僵尸企业’进行初步摸底工作,下一步将开展数据库的筹建工作。”
 
      东莞有多少家“僵尸企业”?据市发改局副局长吴楚焕介绍,经过摸底,目前全市特别困难的企业有139家,其中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企业80家、靠政府补贴和银行贷款维持的企业1家、连续三年欠费欠税的企业33家、生产困难企业25家。
 
      行动计划对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提出明确的要求,以重点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为主,分类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其中在处置非国有“僵尸企业”方面,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统筹运用经济、行政、法律、金融等政策措施,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重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除了清理“僵尸企业”外,行动计划也明确指出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行动计划指出,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以节能、降耗、减排为重点,通过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创新监管手段,倒逼水乡经济区造纸、漂染、洗水、电镀、制革、印花等行业高污染企业有序退出。对工艺装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行动计划明确,东莞将在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积极探索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促进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
 
      此外,东莞将全面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尤其是取缔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和小作坊,建立无证无照污染企业和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对超标用能、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或取缔;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设备或生产线),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鼓励东莞企业落户韶关 
 
      行动计划指出,按照“一园一城七组团”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帮扶任务,加快完善园区道路设施和环境建设,打造集研发、孵化、中试、培训、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补齐和完善产业链条,推动莞韶园产业加快成长,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将莞韶园打造成承接东莞产业转移的首选地。
 
      根据行动计划,开展莞韶的联合招商引资的工作,引导东莞优质的企业向韶关转移。鼓励、支持东莞具有意愿的相关行业企业抱团转移入园。以加工贸易升级为契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支持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
 
      另外,落实莞韶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科技创业基金等扶持政策,围绕汽车配件、液压油缸、智能机器人、生产性服务业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产业,实现与珠三角的产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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