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稿曾透露,要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同时用市场、法治的办法做好其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去产能工作。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指出,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通知开篇即表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为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特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