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 "扫描二维码,关注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接下来的3个月,成都平板玻璃企业需加大喷氧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497
核心提示:PM2.5的治理工作成效初显,然而随着夏季来临,另一位看不见的空气质量杀手臭氧污染,近日成了环保工作者们的一块心病。根据近几
      PM2.5的治理工作成效初显,然而随着夏季来临,另一位看不见的空气质量杀手——臭氧污染,近日成了环保工作者们的一块“心病”。
 
     根据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每年5月至10月都是臭氧污染“高发期”。而造成臭氧的主要元凶,正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它在紫外线照射下会与空气中其他污染物质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臭氧污染。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成都市2018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深入推进成都“治霾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强化重点时段(5月至9月)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氮氧化物(简称NOx)污染管控。
 
      《方案》提出了三点主要目标:基本完成重点行业VOCs排放专项整治,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和移动源NOx排放;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
 
      《方案》共提出5项主要任务: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强化建筑工地VOCs排放管控,强化面源污染、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移动源及油品VOCs、NOx排放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在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方面,《方案》要求强化工业源VOCs管控。6月至8月,对水泥生产线实行错峰停窑,错峰停窑时间不少于30天。
 
      6月至8月,平板玻璃生产行业需加大喷氧量,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全线在日产量基础上每日减产不低于10%,NOx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350mg/m3以下;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享受绿色调度政策,1#生产线(700吨)、2#生产线(900吨)不执行限产,但NOx排放浓度需分别稳定控制在200mg/m3、150mg/m3以下。
 
      《方案》要求强化建筑工地VOCs排放管控。需在6月1日至8月31日进行涉及VOCs排放工序作业的工地,应于6月1日前报市政府批准,并在每日10:00-18:00不得开展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同时使用VOCs含量低的涂料(如水性涂料等)。
 
      在强化汽修行业VOCs排放管控方面,《方案》要求一、二类汽修企业以及经营范围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钣喷、烘干作业应当在装有废气处理或者收集装置的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顿;经营范围不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严禁开展钣喷、烘干作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汽修企业,实行“两断三清”。
 
      此外,《方案》要求坚决取缔“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的露天烧烤、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强化柴油货车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强化车用油品及尿素管控、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等。
 
      《方案》同时提出了一些技术保障手段,包括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快设立成都“大气污染防治院士工作站”、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成都分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实验室成都基地等。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2007-2025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5037132号-1
电话:010-57159706 传真:010-88372048 联系我们:glass@gl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