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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玻璃企业8月15日起落实全年限产15%以上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7 浏览次数:331
核心提示:上半年河北11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倒数第二的邢台,在日前也出台了《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O、NO、CO排放的强化措施》,从企业限排、企业限运、机动车限行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其中玻璃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生产。
      上半年河北11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倒数第二的邢台,在日前也出台了《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O、NO、CO排放的强化措施》,从企业限排、企业限运、机动车限行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其中玻璃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自8月15日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玻璃企业以生产线停炉冷修方式落实《邢台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全年限产15%以上的要求,应明确到每条具体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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