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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建材等重点行业进行季节性生产调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3 来源:中国建材报 浏览次数:296
核心提示: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表示,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印发《河南省2020年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方案》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表示,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印发《河南省2020年重点行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3个领域进行调控,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预测预报,今年11月份、12月份北方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与往年同期相比整体偏差,可能出现较长时间连续的污染过程。据了解,《方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基本抵消采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依据重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实施了差别化的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
 
      对于扬尘源,《方案》规定,河南省辖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民生工程、国家和省重点工程严格落实"市长一支笔"制度。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行业企业停止露天作业。
 
      对于工业源,《方案》要求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对环境影响突出的水泥(含粉磨站)、炭素、砖瓦、陶瓷、耐材、铜铅锌冶炼、再生铜铝铅锌、刚玉、铸造、铁合金、石灰窑、家具12个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生产调控;对钢铁、焦化、电解铝、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制药、农药7个重点行业实施生产负荷调整。
 
      其中,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绩效引领性企业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的企业,不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重大工程项目、涉外贸订单、军工及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等民生保障类的企业,生产调控期间仅准许从事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级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的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分阶段(按月、旬)安排错峰生产。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C级、D级的企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实施停产治理。
 
      对于移动源,《方案》强调,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保障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并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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