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国家发改委提出,计划到2025年,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3%。
截至2021年底,北京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1.66亿平方米,通过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共858项,绿色建筑发展在全国居于前列。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不是西方限制发展中国家的陷阱,国际社会应该以低碳能源产业技术合作为重要抓手,切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
国际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呼吁在气候危机领域采取紧急多边行动,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结束全球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富裕国家必须最终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融资的承诺。
葡萄牙遭遇罕见高温天气,处于“极端干旱”或“严重干旱”状态的国土面积高达96%。葡萄牙内政部宣布相关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根据德国联邦财政部官网,德国修订后的《气候行动法案》明确其官方减排目标为2045年达到碳中和。
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在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方面,提出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广节能产品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针对“生产生活低碳化”提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
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1.3亿农业或其他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城市空间布局得到持续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系基本确立。截至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总工程师屈宏乐刊文指出,我国节能门窗已颇具规模,但仍存在有不按标准生产施工、研发投入力度不足、伪造检验报告等方面问题,应尽快建立和推行全国统一标准的门窗认证评价体系,建立标准化、系统化门窗大数据库,加强监管。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出台,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成为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方向。
方案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将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到2025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轨道网基本建成。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我国“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将全面形成。
在人口户籍方面,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以下全面取消限制,300万至500万全面放宽,500万以上执行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让城市吸纳更多外来人口。户籍政策改革,将带动城市投资规模扩大,配套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助推住房、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诸多行业获得持续的市场增量,推动城市朝着更加良性的方向发展。
城市住房体系方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炒作。“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只有让大中小城市、小城镇齐发力,补齐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等方面的短板,才能支撑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实现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得下”、“过得好”。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方面,城市的产业结构和人口规模要坚持和城市化区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直接挂钩。城市规模大不大,关键看水资源能不能相协调居住、工业、商业、交通、生态等功能空间布局。
建筑风格方面,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全面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加强城市风貌塑造和管控,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相协调。推动开展城市设计,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根据每个城市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发展规划造就城市的各种美感,让城市生活增加诗意。
我国正在经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方案的出台,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着力增加适应居民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一定能增强民众获得感,对推动经济社会平 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都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要达到峰值,并从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四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除了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外,方案中还值得注意的是,在“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方面,对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建筑节能有了更高标准,对于公共建筑的要求也有了显著提升。方案指出,2030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到2030年地级以上重点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在“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方面,方案提出,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在之前发布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关于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占比的目标为55%,而本次方案中的目标是到2030年超过65%,也就是说,建筑电气化进程至少在未来8年都将持续。另外,关于公共建筑电气化的表述,在之前的政策中相当少见。
此外,在“优化城市结构与布局”方面,对既有建筑拆除管理进行了严格要求,未来既有建筑低碳化改造将得到更大发展空间;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计量体系”方面,明确要合理确定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目前各地制定明确的碳排放指标和碳排放控制目标是大势所趋,未来能否建造建筑,首先要看的是当地的碳排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