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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10 来源:绿建之窗 浏览次数:246

(此件公开发布)

雄安新区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发展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雄安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雄安新区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密围绕雄安新区绿色发展主线,以实施“双碳”战略为目标,大力推广绿色建造,实现建造活动绿色化、建造方式工业化、建造手段信息化、建造管理集约化及建造过程产业化;以示范工程创建为抓手,探索建立绿色建造实施推广机制,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升建设工程品质,推动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形成有利于绿色建造发展的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体系,激发建筑业全产业链内生动力,拉动绿色建造市场需求。

  ——统筹平衡,协同发展。以示范工程创建为契机,以行业能力提升为途径,大力开展组织管理创新,逐步形成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全过程筹划协调建设工程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交付、运维等环节,实现生态、品质、安全、效率、成本、人文等要素统筹平衡。

  ——创新驱动,高质推进。以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化、集约化深度融合为导向,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形成绿色建造创新体系,引领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促进绿色建造向更低能耗、更优品质、更高效率发展。

  ——整合资源,示范引领。发挥新区区位和政策优势,加快创新资源汇聚,整合国内外绿色建造人才、科技和产业资源。以重点项目为牵引,推进绿色建造集成示范应用,按照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建造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建成20个高水平、标志性绿色建造项目,初步形成适宜新区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培育10个绿色建造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呈现绿色建造规模化发展态势。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构建绿色建造全过程供应链体系,完善绿色建造工作机制,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建造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评价体系等在内的绿色建造创新体系,初步形成长效发展机制,为全国绿色建造提供示范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雄安新区绿色建造导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扎实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简称“示范工程”),统筹考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效率、环保、生态等要素,通过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和绿色交付全过程一体化协同,推进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及集约化集成应用,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建设工程绿色效益最大化。

  新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带头优先进行示范工程建设,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建立示范工程动态申报机制,新建项目在办理报建手续时可随时申报,已完成报建手续审批的项目,可随时申报或通过定期征集申报。

  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示范工程的申报,按照《雄安新区绿色建造示范工程指南》等要求,指导建设单位编制示范工程的绿色建造策划方案,并组织专家对绿色建造策划方案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绿色建造策划方案作为示范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重要依据。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落实示范工程的建设活动,并明确示范工程建设过程各方主体责任。规划建设部门对示范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项目竣工后组织绿色建造专项评估验收。(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县政府(片区管委会))

  (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全过程建造活动绿色化水平

  1.全面推行绿色策划。在工程立项阶段,组织开展绿色建造策划,科学确定绿色建造总体目标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减少碳排放、品质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等分项指标,通过场地气候、资源、环境水平等条件分析,对工程建造全过程、全要素进行统筹,明确绿色建造实施路径和碳减排路线图,统筹设计、构件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绿色交付的一体化绿色统筹机制,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和交付成果,推进精益化建造,有效实现全过程绿色效益最大化。(责任单位: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

  2.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在工程设计阶段,贯彻落实绿色策划目标,明确能耗和碳排放指标及设计和验收要求,推进规划设计源头减量。工程设计应尊重城市肌理和风貌,综合利用数据搜索匹配、性能模拟、即时可视、智能化算法、影响评估等各项先进技术手段,从选址、土地使用、规划布局等规划层面,到功能组织、空间设计、形体设计、材料使用、围护结构等建筑层面,充分发掘场地空间、建筑本体与设备在节约资源方面的潜力,根据各项设计措施绿色性能实效的快速验证与推演设计,优化场地及建筑设计方案,择优选择绿色低碳的建筑形体和结构体系,科学确定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实现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3.积极应用绿色建材。深入落实绿色设计方案,构建以性能指标和碳排放指标为约束,以技术经济性为依据的建材选用机制,因地制宜应用绿色建材。在新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中全面推广绿色建材,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绿色建材,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等可再循环、再利用的利废建材。积极构建工程项目驱动、标准建设、合同制约、政策引导、平台监管“五位一体”的绿色建材供应链,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应用政策、制度、标准,融合绿色物流、绿色金融,营造良好的绿色建材供应链运行环境。(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4.全面提升绿色施工。在工程施工阶段,深入落实绿色施工策划目标,建立健全绿色施工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评价体系、监管体系,完善绿色施工组织保障及管理体系,强化施工过程能耗与碳排放计量监测、统计核算和考核评价。全面推行施工与设计、生产、运营维护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积极采用工业化、智能化建造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实现施工组织的协同与优化,全面落实绿色设计重点内容、绿色建材产品使用和建筑垃圾分类减量循环利用要求、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相关技术措施,深化设计工程重点、难点部位和复杂节点等,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严格落实《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实现工程建设低消耗、低排放、高质量和高效益。(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5.全面推行绿色交付。项目交付前应进行绿色建造的效果评估,开展绿色建造性能指标相关检测,核定绿色低碳建材实际使用率,核查建造能耗计量监测数据,完成建造过程碳排放评估。出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制定工程各子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手册,将建设过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等技术资料整合和校验,并按相关标准移交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明确绿色交付标准及成果要求,提供实体交付及数字化交付成果。数字化交付成果应保证与实体交付成果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并应与新区相关管理系统相协调,建设单位在交付前组织成果验收。(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三)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6.全面推进建筑标准化设计。根据新区规划建设需求,完善建筑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以及装配式装修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加快完善集成化、模块化、通用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标准体系与供应体系。统筹兼顾标准化设计与定制化创作,避免建筑风貌千篇一律,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建设典范。(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7.加大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新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带头优先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积极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工业建筑和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积极推进低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及平改坡等工程中应用木结构,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推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积极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装配化装修方式和集成化、数字化和模块化建筑部品,不断提高建筑工业化应用规模和水平。(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8.积极推广模块化建造方式。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积极应用模块化建造方式,优先应用模块化城市设施产品。根据住宅、办公、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模块化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将主体结构、建筑饰面、机电系统、装饰装修、家电家具办公设施、标准化设备设施等集成到模块化单元,构建模块化建筑产品生产及建造技术体系,实现从构件标准化生产向建筑模块化生产、从构件现场安装向集成式建造过渡。(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四)大力推进建造手段信息化应用

  9.持续提升数字设计能力。推广应用适合新区的BIM应用、数据交换、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技术指南及标准。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BIM技术应用,深入推进BIM在规划审批、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施工深化设计、关键工序模拟、竣工验收、工程运维等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采用BIM信息平台,统一设计过程中BIM模型深度细度,支撑BIM模型存储与集成、版本控制,保障数据安全。引导设计单位采用BIM正向设计,优化设计流程,支撑不同专业间以及设计与生产、施工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集成应用BIM、地理信息系统(GIS)、三维测量等信息技术及模拟分析软件,进行性能模拟分析、设计优化和阶段成果交付。提升基于BIM技术的建筑环境性能分析与集成化设计分析能力,利用综合性能优化分析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实现集成技术的最优化设计。(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10.全面推广智慧施工管理。全面推广通过信息技术促进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产业链联动,项目多参与方协同工作,实现建造全过程统筹管理。基于BIM设计信息,通过物联网和智能技术推动生产设备在线联动,打造部品部件生产建造智能生产线,推进工厂生产全流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通过信息读取、无线通信技术,构建部品部件智能生产质量追溯体系,推广植入RFID芯片或粘贴二维码等方式,实现部品部件生产、流通全流程监管与信息共享。全面推广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现全要素数字化管控赋能项目管理,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管控能力。施工单位采用信息通信技术对施工设备信息进行管理,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监控。鼓励采用自动化施工器械、智能移动终端等相关设备,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积极推广使用建筑机器人进行材料搬运、打磨、铺墙地砖、钢筋加工、喷涂、高空焊接等工作。推进BIM+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GIS、无人机等技术在施工现场应用,实现数字技术与现场监管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1.持续推进智慧运维建设。在新区已建设完成的项目中,指导业主单位建立基于BIM的智慧建筑设备机电系统管理和调控协同策略,采用水力平衡分析计算技术、空间环境监测和设备控制集成技术、智能调控技术、多系统集成技术,建立完善的智慧建筑运维技术体系。引导智慧家居系统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实现高度互联化和人工智能化的智慧家居管理。集成一体化监测、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及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建立楼宇智慧运维系统。(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12.持续推进创新技术研发。面向工程建设全过程应用需求,开展数字化和信息化领域的基础性、创新性应用技术研究,包括推广应用自主可控的三维图形引擎和BIM基础平台技术,一体化BIM协同设计软件技术,BIM与CIM融合技术与CIM平台技术,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技术等。完善数字化设计、交付、审查、存档机制,积极推进BIM智能化审图模式,推进与CIM平台的融通联动。开展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共性技术研发,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施工,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及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五)积极推进建造管理集约化发展

  13.完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以《雄安新区绿色建造导则》(试行)为基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造工作要求,以示范工程创建为契机,融入“双碳”要求,编制绿色建造评价标准等,完善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绿色建造标准体系,为绿色建造策划、设计、施工和交付等过程的技术和管理活动提供标准支撑。(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14.建立绿色建造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全寿命期引入绿色建造理念,探索将绿色建造相关要求纳入新区建设监管平台,构建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条件、方案设计、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综合监管、工程验收、项目运行等建造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绿色建造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生态环境局)

  15.建立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结合新区实际情况,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不同工程建设类别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等不同结构体系,开展绿色建造碳减排路径及技术体系研究,研究制定适宜推广的技术目录,构建绿色低碳建造技术体系及产品库,提升新区绿色建造水平。(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6.建立绿色建造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体现新区特色、多目标融合、多主体参与、全过程管控的绿色建造评价体系。出台绿色建造评价管理办法,规范绿色建造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奖励政策重要参考,推动新区绿色建造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17.探索绿色建造碳限额管理。开展典型示范工程碳排放基础数据收集、量化核查,全面摸清绿色建造全过程碳排放分布特征,完善建造能耗统计制度、碳排放核算方法学与标准体系,构建绿色建造碳排放核算体系及装配式基础部品部件碳排放因子库。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目标,探索碳排放限额管理,构建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机制,强化限额超排项目的节能监察和执法,严格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严控建造过程碳排放水平。(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18.综合提升建造管理集约能力。在新区重点片区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集约化组织管理模式,健全配套的发包承包、造价管理、合同担保、工程保险体制等制度,建立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实现各方责权清晰,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管理模式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设计、生产、施工、运维深度融合,提高建造集约化和精益化水平。(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六)加快构建绿色建造产业体系

  19.积极构建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按照绿色建造发展的特征需求,对工程建设活动中策划、设计、采购、生产、施工和运营管理等上下游企业进行绿色化整合、融合互补,通过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政府监管协同平台,培育一批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平台,打通项目建设全流程信息通道,实现全过程、全要素、全参与方的互联互通,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绿色建造产业体系,围绕绿色建造整体效益目标,强化绿色建造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链绿色化、整体效益最大化。(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

  20.积极培育绿色建造产业。建立绿色建造技术产业体系框架,探索适用于绿色建造技术体系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具有绿色建造技术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型企业,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推动企业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协同创新,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以全过程咨询服务企业为纽带,设计、生产、科研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通过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培育一批绿色建造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基地和项目,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新区绿色建造工作实施机制,健全绿色建造组织保障及管理体系,建立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小组绿色建造工作委员会,由新区规划建设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共同牵头,会同改革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成立绿色建造工作专班,加强新区绿色建造工作的顶层设计,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协同推进绿色建造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工程的补助,并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实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建造项目在信贷计划、授信额度、利率定价、审批效率、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满足条件的绿色建造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担保创新,对绿色建造项目主体购买性能保险的,按照保费标准给予补助。加强环保政策支持,将符合要求的绿色建造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除土石方、爆破拆除、喷涂粉刷等国家明确要求的施工环节外,其他可以不停工。完善激励政策,绿色建造项目报建和管理各环节的鼓励性措施,参照重点工程报建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对采用绿色建造的,在项目招标中给予适当加分,将绿色建造纳入建筑信用评价、工程质量评优评奖的加分项目和评分范围。

  (三)加强科技支撑。加强绿色建造专家委员会及秘书处常设机构建设,协调专家资源,对示范工程进行全过程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新区绿色建造技术创新研究组织和监督管理,解决绿色建造领域重大战略与共性技术难题。加强新区绿色建造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将国内相关行业组织纳入成员单位,初步形成新区绿色建造人才、科技和产业支撑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技术研发,推动BIM、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开展智能建造、智慧运维关键技术和装备应用研究。加快绿色建造技术产品和科技成果目录推广应用,强化示范应用效果,引导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加强质量管控。将绿色建造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项目办理报建手续时明确相关要求,并纳入项目建造全过程的质量体系,实施全过程闭合管理,确保项目绿色建造的质量和水平。加强绿色建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的检查、评估、总结、通报,保障工程绿色建造质量和水平。探索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构建部品构件全过程质量的追踪、维护和责任追溯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等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

  (五)加快人才培养。大力培养绿色建造技术管理人才,壮大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人才队伍,加强绿色建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绿色建造学习、交流以及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支持校企合作,开设绿色建造相关课程,加大后备人才培养。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示范工程,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

  (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种媒介,深度报道新区在绿色建造相关政策制定、管理机制创新、实践探索经验、“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举措,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形成宣传公示或协同联动,不断提高新区绿色建造的影响力。积极开展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全社会绿色发展意识,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和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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