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浙江省金融学会批准,《绿色建筑项目贷款认定标准》团体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实施,这标志着湖州地方标准正式完善提升为浙江省团体标准,进一步增强了湖州市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在全国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绿色建筑项目贷款认定标准》浙江省团体标准,是由湖州市金融协会与建设银行共同提出并归口,是在湖州建行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实际和政策变化,深入调研浙江辖内城市绿色建筑发展差异,广泛征求金融同业和相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适用于指导全省所有地市绿色建筑项目融资的准入、识别和管理工作。
早在2021年3月,湖州建行作为市金融办指定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银行,牵头制定了《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实施规范》湖州市地方标准,有效解决了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与绿色建筑贷款认定的期限错配问题,保证绿色建筑及时享受绿色信贷差异化优惠政策,极大推动建筑业和金融业融合发展与合作共赢。本次《绿色建筑项目贷款认定标准》浙江省团体标准,则重点在绿色建筑项目准入识别文件上做了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填补了初期试点准入文件地方局限、不够全面的缺陷,并在金融服务中植入数字化管理模式,强化风险全流程管控,可更大范围促进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的协调发展。
下一步,将合力继续发挥建筑行业传统优势,把推动绿色建筑和转型金融发展作为新金融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激发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转型升级活力,为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