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用集中供热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支持采取供热计量方式收费……”20日,记者从哈市住建局获悉,由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研究制定的《哈尔滨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经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于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该《方案》结合哈市实际,深度细化了省文件规定,明确了哈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和方向,从技术研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规划设计源头控制、建筑容积率支持、供热特许经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突破,将进一步促进超低能耗技术应用全产业链发展。
超低能耗建筑能耗仅为传统建筑的20%
超低能耗建筑是为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建筑围护系统性能设计、采取节能技术措施和运维管理,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量需求,以较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建筑能耗水平远低于常规建筑的建筑物。
据哈市住建局介绍,从能耗监测数据看,超低能耗建筑能耗仅为传统建筑的20%,通过采用高性能保温隔热系统、高气密性门窗、新风热回收系统、室内环境智能化监测系统等,实现恒温、恒湿、高日照率、低二氧化碳浓度的健康宜居的室内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能源使用,结合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辅助技术,达到用户节能节费的效果,给百姓建造“好房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快实现哈尔滨“宜居幸福之都”未来愿景。
该《方案》的出台对推进建筑行业向绿色化、信息化、产业化转型升级,推动我市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及规模化应用,构建完整的全产业链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高质量发展,引领和推动我市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到2025年,全市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建筑面积达到580万平米
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市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形成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条日益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良好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国内一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典范,成为全省产城融合发展核心区。全市超低能耗建筑业、制造业、运维与服务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80亿元以上,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建筑面积达到580万平方米。
其中,2023年产业链产值100亿元,新建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2024年产业链产值150亿元,新建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2025年产业链产值320亿元,新建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建筑改造项目累计达到120万平方米。
为此,《方案》明确了“扩大规模应用、推动技术发展、提升建筑品质、增强竞争优势、完善产业链条”发展方向,将通过实施“产城融合、创新驱动、推动示范、企业培育、项目支撑”五大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支持采取供热计量方式收费
根据《方案》,哈市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其中,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的建筑项目外墙保温厚度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变更设计为超低能耗建筑,同等享受支持政策;仅增加保温墙体厚度的,可按已批复规划建设,且不考虑对其他指标(消防指标除外)影响。对确定为我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商品房项目,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竣工交付日期,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可比照非超低能耗建筑确定;申请商品房价格指导手续时,增加的成本可列入建安工程费用之中;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中加6分。
此外,对采用集中供热的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支持采取供热计量方式收费。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等分布式供热补偿方式,对民用建筑供热主体给予发放供热经营许可证。“煤改电”用户采暖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