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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系列解读——(三十一)绿色标识:建筑“低碳环保”新名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绿建之窗 浏览次数:29

第二十八条是关于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的规定: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制度。本市实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申请绿色建筑标识,鼓励其他新建建筑申请绿色建筑标识。绿色建筑标识应当挂置在建筑的显著位置。

什么是绿色建筑标识?

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时间为竣工验收备案以后,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或核发电子证书,标牌由申报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绿色建筑标识由牡丹花叶、长城、星级和中国绿色建筑中英文构成,体现了我国绿色建筑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建筑标识在哪些应用场景能够见到呢?

有很多呢,绿色建筑项目申请单位可根据不同应用场景自行制作绿色建筑标识标牌,比如室外悬挂、室内悬挂,还可以制作成水晶相框、亚克力摆件等。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第五条、《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京建法〔2022〕4号)第六条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指导绿色建筑标识工作以及绿色建筑等级认定和标识授予等相关工作。

《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京建法〔2022〕4号)第五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绿色三星级标识认定采用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一、二星级标识认定采用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新建绿色工业建筑认定采用国家《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认定采用国家《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

本条规定了我市实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进一步固化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并强制要求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相应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

建筑绿色标识的挂置是公众获取建筑项目绿色信息最简单直观的方式,有利于推动绿色技术实施、加强绿色运维管理、提升建筑品质,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对标识项目运行管理的监督。

北京做法

北京市自2010年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认定城市副中心区域以外的二星级绿色建筑、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认定城市副中心区域内的二星级绿色建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认定本区一星级绿色建筑。

截至2023年底,我市通过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共874项,建筑面积1亿㎡,其中竣工及运行阶段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22项,面积1718万㎡;

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44项。国家速滑馆、国家会议中心二期、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冬奥训练中心、延庆冬奥村等9个建筑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评价标识,国家体育馆2022冬奥改建项目、国家游泳中心(主场馆和南广场地下冰场)两个改造项目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评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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