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首次从中央层面对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涵盖了区域发展、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不同领域。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这样的背景下促进绿色发展,必须在全面绿色转型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要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坚持系统思维促进全面转型,把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抓住关键环节,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适应的治理体系。
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和含绿量。以协同转型为牵引,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关键要做好各领域间的统筹协调、领域内的步调一致,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统筹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主体的关系,同时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区域协同治理。
坚持创新转型,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新动能。要加快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创新体系,大力开展绿色低碳领域集成创新、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制度创新,努力取得一批具有引领性和原创性的创新成果,为绿色转型提供强劲动能和制度保障。
坚持安全转型,确保转型平稳有序、过程风险可控。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兼顾,坚持先立后破、坚守安全底线,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后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未来,应按照《意见》要求谋划重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