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 "扫描二维码,关注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人民政协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次数:16
深化改革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国政协常委、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作为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我们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统筹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硬约束,有力推动我国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系统性重塑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及30余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链条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一体化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全方位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成功实践和重大成就,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不断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作为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重要抓手”。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紧紧围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历史任务,深刻把握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期待。

从经济社会发展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目前,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仍然不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状况一时难以改变,未来资源环境约束持续趋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从生态环境形势看,我国污染防治攻坚已到了进则胜、不进则退,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相持阶段。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位,部分区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生态环境治理呈现问题点多面广、矛盾新旧交织、压力累积叠加的特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改革目标任务看,美丽中国建设已迎来积厚成势、全面推进,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提速阶段。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已有制度还需要结合美丽中国建设新的实践不断健全,环境要素市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污染物治理等不少新领域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一些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增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

从全球环境治理看,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和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领域。目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特别是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部分西方国家大打“环境牌”“气候牌”,气候变化等公约谈判斗争激烈。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贡献更多的生态文明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共建繁荣、清洁、美丽世界。

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既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一脉相承,又同中共二十大战略部署相衔接。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一体推进,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锚定目标任务,健全美丽中国建设责任体系。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从根本上确保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健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推动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形成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美丽中国建设责任体系。继续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态长效机制,推动督察工作不断深入,持续压实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

强化激励约束,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要求,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落实企业按证排污责任。坚持上下游贯通一体,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外部监管,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修复者获得合理回报。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坚持“双碳”引领,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好“1+N”政策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全面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立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不断增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

夯实法治保障,健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制修订。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实践难题,切实依靠制度和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2007-2025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5037132号-1
电话:010-57159706 传真:010-88372048 联系我们:glass@gl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