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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晓村在2014年全国商业信用大会上的讲话
    * 发表时间 : 2015-02-13 15:19:16 * 浏览 :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 常晓村

            2014年11月15日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大会。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
     
            “诚信”是中华商业文化的核心理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继续从战略高度抓好这项系统工程建设。”汪洋副总理在每次听取商务工作汇报时,都对诚信体系建设做出部署,提出要求。
     
            作为全国商贸服务业最具代表性的行业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多年来在促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有序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天,商联会组织召开全国商业信用大会,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力举措!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诚信体系建设做出全面部署。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根据《规划纲要》精神,制定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全国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落实。
    《实施意见》确立了以“三项机制”建设为核心的工作思路。一是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整合商贸流通企业的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信用信息,加快与相关部门、行业实现互联互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建立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使用机制。二是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大众消费领域,引导购物中心、网络零售等平台企业建立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在贸易流通领域,引导商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等商圈企业,建立对入驻商户和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三是支持建立第三方专业信用评价机制。鼓励信用保险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完善企业交易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估与认证。组织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商协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上述“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构成了完整的商务诚信建设工作体系。
    为确保“三项机制”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覆盖线上、线下的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评价机制。
            为此,商务部将于2015年1月正式启动“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并确定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5个省市的87家首批全国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计划将历时1年,初步建成一批覆盖线上网络或线下实体消费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规范标准及协调机制,开展各具特色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企业消费服务评价、企业交易履约评价等信用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商协会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自律性服务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希望中国商业联合会继续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不断探索新的工作领域,创新服务内容,以行业信用建设为抓手,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有益的宣传工作,加大对信誉企业的正面宣传与引导;加强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培训,协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开和共享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信息,推进惩戒机制,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指标体系,拓展信用评价成果应用范围与模式,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合作,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保险、保理等服务优惠和便利。
            相信中国商业联合会将继续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坚持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履行好行业自律职能,为行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