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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玻璃工业展览会
发布日期:2011-02-22 浏览次数: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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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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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
2、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 3、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会将发票及«参展指南»邮寄给展商; 4、展位分配根据:“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