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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平板玻璃落后产能 利好规模优势龙头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5 来源:工信部网站 浏览次数:1063
核心提示: 自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抑制平板玻璃产能过快增长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尚有在建、拟
      自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抑制平板玻璃产能过快增长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尚有在建、拟建生产线30余条,待释放产能高达1亿重量箱,平板玻璃重复建设依然严重,产能过剩苗头凸显。
  2011年工信部的通知延续了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持续性与执行性。2009年《38号文》指出三年内彻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指出:2012年底前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2010年工信部提出淘汰落后产能648万重箱目标,8月公告实际完成993.5万重量箱,超额完成任务。2011年提出完成淘汰2600万重箱目标。
  据了解,2011年浮法玻璃新产能投放可达到约1.2亿重量箱。同时冷修恢复生产线6条,年产能0.13亿重量箱;预计进入冷修生产线7条,年产能0.19亿重量箱,2011年底浮法玻璃产能预计净增加31条生产线,总产能增加0.94亿重量箱,比2010年底同增11.8%。
  淘汰落后工艺产能影响供给增量有限,但提高行业集中度与提高玻璃深加工率利好行业长期发展趋势:国务院及发改委对本轮玻璃行业淘汰对象以工艺为界定标准,淘汰对象为平拉法、格法工艺生产线,淘汰产能总数对于减少玻璃产能供给影响有限。“十二五”期间通过兼并重组,将玻璃深加工率提升到45%,前10家企业平板玻璃产能占总产能的比重提升到75%以上,而我国目前10大浮法厂商产能占比仅为44.91%。
  《通知》还明确指出屏显基板玻璃、光伏玻璃、Low-e玻璃等,鼓励进行余热发电、全氧燃烧,将利好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和高端玻璃制造以及玻璃深加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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