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中发现,5批次产品耐热性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会使夹层玻璃在使用过程中较容易产生气泡、脱胶等质量问题,造成夹层玻璃的安全性能降低;3批次产品尺寸允许偏差(厚度偏差)不合格,该项目标准要求产品的厚度偏差不能超过构成夹层玻璃的原片厚度允许偏差和中间层材料厚度允许偏差总和;1批次产品耐湿性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说明产品的安全性能较差,在潮湿环境条件下使用时较容易产生气泡、脱胶等现象。
其中,上海裕润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上海耀筑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名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上海双玲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建筑用钢化夹层玻璃,上海敏远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建筑用普通夹层玻璃被曝质量问题严重。
市质监局提醒市民,在选购建筑用夹层玻璃时,应购买有3C认证标志的正规厂家产品,在查看产品的外观质量时,要注意夹层玻璃不应有裂口、脱胶;中间层不应存在皱痕和条纹;爆边的长度或宽度不应超过玻璃的厚度;划伤和磨伤不应影响使用;中间层的气泡、杂质、划伤等点状与线状缺陷不应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