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发现,信义玻璃(天津)有限公司、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各有一批次产品被检出厚度偏差、光学变形项目不合格。另有六批次产品光学变形项目不合格,涉及台玻天津玻璃有限公司、沙河市京泰实业有限公司、滕州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德林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等企。其中,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上一年度该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
据了解,光学变形是平板玻璃产品检验中一项很重要的项目,也是衡量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工艺控制水平的重要指标。光学变形不合格会使人透过玻璃观察物体时发生扭曲变形,光学变形较差的产品无法用于镀膜、制镜和汽车用玻璃的加工。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要求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