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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9光伏竞价项目方案出台:采取综合评分及直接竞价排序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0 浏览次数:275
         昨日,广东省能源局转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就做好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
 
        根据竞价方案,竞争配置项目申报范围为:在2019年度并网或承诺2019年并网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或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2019年第1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计划(发改办能源〔2019〕594号)的项目不得申报。其中,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对申报国家补贴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行综合评分排序。按照《通知》对预期上网竞价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上网电价报价和评分方法为:以0.1厘/千瓦时为报价单位,每降低0.1厘/千瓦时,得0.03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我省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0.55元/千瓦时(含税),项目承诺上网电价降价不设上限;其他方面的评分,按《办法》执行。因国家对该类项目投产时间有具体要求,因此省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综合评分在50分(含)以上的项目,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得分低于50分的不上报),终以国家竞价确定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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