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消息,近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玻璃反倾销日落复审案终裁公告,决定对我国涉案产品征收179.46美元/吨~392.55美元/吨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公告显示,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埃及、阿联酋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mm~19mm的浮法玻璃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79.46美元/吨~392.55美元/吨、埃及为185.74美元/吨、阿联酋为83.4美元/吨~148.57美元/吨、墨西哥为0美元/吨~359.3美元/吨,立即暂停对墨西哥涉案产品征税。硼硅酸盐玻璃不适用上述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5.29.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据悉,2013年7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美国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mm~19mm的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该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10月~2012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07年10月~2012年9月。2014年7月15日,巴西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2014年12月1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正式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9日。
5年到期后,巴西于2019年12月19日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19年第69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美国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mm~19mm的浮法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2019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4月~2019年3月。
2021年2月19日,巴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中国、埃及、阿联酋和墨西哥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此外,巴西还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延长沙特阿拉伯和美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措施的期限。
终裁公告可在下述页面查询:https://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jornal=600&pagina=1&data=19/02/2021&totalArquivos=2
有关问题可向巴西调查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件:vidrosplanosrev@economia.gov.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