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1号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中玻璃期货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案予以发布,自玻璃期货2204合约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订案.docx
附件4:《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