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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修订玻璃期货业务规则 将合理降低交割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财富直通车 浏览次数:4225
      2021年3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发布公告,修订玻璃期货业务规则。
 
      根据公告显示,新规则将于FG2204合约起施行,交割品进一步明确为市场需求量最大的单一规格(符合国标规定的5mm/6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规格为3.66m×2.44m,一等品),剔除了搭配板型(规格3.66m×2.134m)。同时,买方在交割环节挑选规格的权利不再予以保留。
 
      据了解,合理降低交割成本,更好地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交割需求,助力玻璃期货长期健康发展,是本次业务规则修改的预期目标。
 
      据杭州冀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侯晓培表示,当前,国标5/6mm的3.66m×2.44m平板玻璃是现货市场需求量最大的规格,市场接受度高,周转速度快,价格代表性最强。3.66m×2.134m平板玻璃需求量相对较小,一般作为搭配板型使用,在生产、销售和加工环节的占比不高。5/6mm的3.66m×2.44m平板玻璃已经能够较好满足产业客户实际需求。
 
      据了解,自玻璃期货首个“大板”合约FG2005运行至今,共计有10个玻璃期货合约发生实物交割,累计交割量达到14万吨。记者从各交割厂库获悉,买方挑选3.66m×2.44m规格的比重超过了90%,仅有不足10%的搭配板型被买方选择。
 
      郑商所此次业务规则修订充分听取了产业企业意见建议,根据市场发生的变化及时做出了必要调整,充分体现了郑商所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担当。“大板”合约运行以来,玻璃期货市场规模迅速增长,期货价格代表性显著改善,期现相关性明显提升,产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市场交割需求出现了迅速增长。此次业务规则修订,进一步增强了交割明确性,畅通交割环节,合理降低卖出交割的备货难度和交割成本,方便产业企业更好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河北、湖北地区产业企业表示,剔除搭配板型不会造成可供交割量下降。
 
      一方面是因为各浮法玻璃生产企业的生产线均能生产两种规格,且生产3.66m×2.44m规格的效率更高,废料更少,交割品的供应能够有效保障。
 
      另一方面,3.66m×2.134m作为搭配板型,多是按需生产,现货市场库存量较少。最后,由于交割明确性加强,交割成本和备货难度明显降低。
 
      据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商所将密切跟踪玻璃现货市场变化,持续优化业务规则,不断提升玻璃期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功能发挥水平,保障期现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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