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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建材行业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1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浏览次数: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材行业绿色工厂遴选申报工作。为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据《建材行业绿色制造标杆名单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决定公开征集备案一批建材行业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从事绿色制造相关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能源、环境、生命周期、低碳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名;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国家或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制定方面业绩突出。

4.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为工信部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且熟悉建材行业生产、运行特点,具备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服务业绩,评价的项目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方面业绩突出。

二、申请备案流程

请有意愿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单位填写《建材行业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认证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2),并附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以及可用于证明第三方机构业务水平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送至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低碳建材分会(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lb@cbmf.org)。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对申请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受理、审核,对材料齐全、通过审核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三、其他要求

1.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不得为利益相关方实施评价。评价机构应强化服务意识,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对所出具的评价报告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第三方评价机构需按年度提交评价工作总结,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如第三方评价机构在评价过程中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所出具报告严重背离企业实际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其备案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

联系人:王胜杰

电话:010-57811083

邮箱:cbmfbzzlb@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编:100831

技术支持: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低碳建材分会

联系人:马晓

电话:13124706672  010-57811165

邮 箱:glb@cbmf.org


附件:1.建材行业绿色制造标杆名单遴选管理办法(试行).pdf

   2.建材行业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书.docx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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