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 "扫描二维码,关注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征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次数:17

据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工作需要,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现将“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要求

(一)投标主体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研究任务的能力,2020年至今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 投标人应具备课题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成果要求

该课题要求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在APEC机制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合作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四)投标时间和方式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请选择可在8月2日前送达的邮寄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2. 投标方式: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研究成果。申报书内容应符合附件1、2有关要求,否则申报无效。

3. 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并发送电子邮件。申报材料寄出后,请与联系人确认,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一)课题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评审,课题成果提交时间以委托合同为准。

(二)我局将在投标截止日后两周内发布中标公告,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三、其他事项

本次研究课题公开征集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1.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有关要求

2.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中国实践与APEC合作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2007-2025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05037132号-1
电话:010-57159706 传真:010-88372048 联系我们:glass@gl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