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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首部能源法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4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11

确立能源领域一系列共性、基础性法律制度——

中国首部能源法来了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认为,能源法的出台为中国能源领域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将有效促进我国新能源发展,为能源科技进步提供支持,推进高标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而为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填补能源领域立法空白
据了解,能源法出台前,中国已经制定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领域的单行法。不过,这些法律颁行时间相对较早,对标新时代能源发展的需求,仍需一部基础性法律为我国能源发展提供指引。能源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能源领域的立法空白。
“在中国能源发展历史中,将国家的能源战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作为开展能源工作应当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这是第一次,为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确保能源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说。
记者梳理发现,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对能源规划作出规定,明确了全国、全国分领域、区域间和省(区、市)的能源规划要求。这为国家与地方、行业与企业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提供了相应制度支撑。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能源法是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确立了能源领域一系列共性、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中国能源发展具有基础性法律支撑作用。这是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近年来,贵州省铜仁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南方电网贵州铜仁供电局服务新能源并网,吸纳绿色电能,优化电力供需结构,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图为在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一幢幢厂房的屋顶布满分布式光伏板,为当地持续输送绿色电力。向世杰摄(人民视觉)
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
能源如何开发利用?能源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根据能源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同时,有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从可再生能源类别看,能源法提出,国家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对于能源开发的排序,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优先于传统化石能源,提出‘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等,这表明在能源法中,新能源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将有效促进新能源的发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能源经济与金融研究所所长郭海涛说。
鼓励能源科技创新
日前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随着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快速推进,“技术就是资源”的趋势愈加明显。科技创新是加快能源转型、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巩固延伸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推进能源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能源含“新”量。
聚焦能源领域技术创新,能源法设立专章“能源科技创新”,明确国家制定鼓励和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氢能开发利用以及储能、节约能源等领域基础性、关键性和前沿性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科技创新是提高能源供应能力、提升能源绿色消费水平、建设能源强国的关键。”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高虎认为,能源法规定了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驱动机制、重点支持技术方向、重大工程示范及科技专业人才培养等管理制度,确立了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方向及与数字技术融合的发展模式,明确国家支持先进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应用,推动能源生产、供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和多种能源协同转换与集成互补。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进而为中国能源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廖睿灵)

(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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