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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法 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大省挑大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次数:0

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法

以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大省挑大梁

江苏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戚玉松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具有重大意义。现汇报三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能源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能源法的出台补齐了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空白,创造了能源法治“中国模式”。结合前期的学习体会,我们深切感到,能源法对进一步保证能源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建设,以及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能源法是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能源法统筹考虑能源供应安全、能源价格安全、能源生态安全,将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的能源改革发展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有利于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统筹兼顾促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以能源强国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二)能源法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能源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明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要求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的制度体系,强调通过法律手段促进能源节约与环保,有助于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增强社会各界的节能环保意识。

      (三)能源法是促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南。从江苏情况来看,我们肩负着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大责任和“走在前、做示范”的重要任务,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源法的颁布对江苏能源工作作出系统指示、提出更高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能源法,对江苏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能源法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江苏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能源法,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持续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不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以能源安全之“稳”支撑经济发展之“进”。

       (一)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最大用电负荷7次创历史新高,最高达1.47亿千瓦,比去年最高负荷增长近1500万千瓦,全省能源电力系统采取创新举措,能源电力保供平稳有序。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构建多元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增强能源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等能源供给保障制度”要求,持续提升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水平。资源获取方面,持续督促省内煤矿企业、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安全稳产稳供。加强与重点资源省区和重点能源资源企业合作,建立长久稳定的能源供应关系。指导支持省属能源企业固化争取区外资源。资源储备方面,常态化推进煤炭储备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储备机制。加快构建“战略储备与商业化储备”相结合的天然气、石油储备体系,有序推进沿海沿江LNG接收站规划建设,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管控能力。

       (二)持续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江苏积极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结构调整。2023年,全省煤炭消费占比持续下降至53.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18%。2024年,煤炭消费占比继续下降,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至19.5%左右,近几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万元GDP能耗达到0.3吨标准煤左右,能耗强度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下一步,将按照“统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转型和节约能源等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制度”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方面,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用煤,统筹谋划推进天然气有序利用,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新能源发展方面,规范有序发展陆上风电,持续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加快推进风电以旧换新、上大压小,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光伏发电。更大力度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持续加大现有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提升省间绿电交易规模,持续推动新增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提升省外绿电供给水平。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切实推动工业节能。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

       (三)大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江苏以科技创新推动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全省能源科技装备产业总体规模和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部分技术、产品全球领先。下一步,将按照“完善能源科技创新机制,推动建立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等能源科技创新制度”要求,持续推动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技术创新方面,探索攻克能源领域高端芯片、专用软件、控制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协同开展电网智能调度和控制技术、新型电力系统电力电子技术、虚拟电厂、氢能等技术攻关。产业链发展方面,立足江苏风光储装备研发制造优势地位,强化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融合创新,促进产业链降碳去碳。

       (四)不断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江苏持续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全年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达4500亿千瓦时;全年绿电交易电量有望突破130亿千瓦时;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等“三进”工程,创新开展企业绿电直连试点;创新推进天然气管网省网与国网全国首次以上下载方式互联互通。下一步,将把深入学习能源法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按照“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交易市场、完善能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等能源市场基本制度”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运作规范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力现货市场系统功能和机制设计,逐步扩大现货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推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探索分布式、微网等绿电交易试点,开展绿电溯源路径研究。持续实施绿电“三进”工程,创新拓展绿电直连试点,提高全省绿电利用率、消纳水平和企业绿色竞争力。油气体制改革方面,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发展思路,统筹谋划天然气“全省一张网”建设,持续推进省沿海输气管道与国家管网互联互通。健全完善上游多元供应格局和下游公开公平销售格局。持续推动沿海沿江LNG接收站和油气储备设施建设。能源价格调节机制方面,落实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新能源就近消纳、储能、跨省跨区送电等价格形成机制。优化完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持续做好电网代理工商业购电价格政策平稳运行,适时研究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按时联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三、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面提升能源法治化工作水平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能源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实施能源法贯穿能源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切实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高水平安全。

       (一)全面加强学习宣传教育。省能源局党组将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能源法,将能源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能源法落实到 “三重一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全过程。同时,将能源法作为全省能源条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深入学习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行业法律,重点学习蕴含其中的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以法治指导业务工作,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普及能源法,针对能源法重点内容答疑释惑,持续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线上线下能源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健全完善依法依规工作机制。在能源法的统领下,把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能源领域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构建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严格依法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能源规划、产业政策,规范开展项目核准。同时,根据权责清单,系统梳理、补充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进一步细化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责事项的实施条件、流程、期限和幅度。把贯彻落实能源法融入江苏“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确保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协调一致,研究出台能源领域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更好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在国家能源局带领下,以全面贯彻落实能源法为抓手,牢牢把握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这一主线,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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