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福建省及各设区市近期发布或修订了标准化奖励补贴政策,重点支持标准研制、科研项目、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领域。以下为政策要点梳理:
一、 省级政策:
《福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市监规〔2024〕5 号)
国际标准:主导制定补助100万元,参与制定(含修订)最高补助50万元。
国家标准:主导制定补助20万元,参与制定补助10万元;修订国家标准补助5万元。
外文版翻译: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外文版补助10万元,地方标准外文版补助5万元。
科研项目:承担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承担国际 / 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最高补助80万元;省级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补助10万元。
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 / 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按考核结果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要求:
标准发布时间需在截止推荐日期前 2 周年内,且未重复申请。
国际标准需提供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证明材料。
现行政策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厦府办规〔2020〕15 号),目前正在修订中。
区级政策(如海沧区)对市级奖励项目叠加资助,最高可按市级标准 1:1 配套。
国际标准主导单位补助100万元,国家标准主导单位补助15万元,修订项目补助减半。
荣获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一等奖,最高补助15万元;省级标准贡献奖一等奖补助5万元。
直接执行省级标准,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按闽市监规〔2024〕5 号文件给予补助。
国际标准主导制定补助60万元,国家标准主导制定补助20万元,团体标准主导制定补助5万元。
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后补助20万元。
国际标准主导制定补助10万元,参与制定补助5万元;国家标准主导制定补助5万元。
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成果补助2万元。
省级申报:通过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29:8090)全程网办。
市级申报:
泉州市通过 “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 申报。
厦门市需关注政策修订进展,区级叠加资助需额外提交完税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示:
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企业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市两级补助。
福建省通过 “省级统筹 + 地方特色” 模式,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食品安全、绿色产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并助力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各市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差异化调整补助标准,强化政策精准性。
(政策执行细节以官方文件为准,建议企业及时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