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及处罚信息发布制度
为规范行业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增强质量法制观念,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以下简称玻璃协会)会员单位。
一、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玻璃行业目前有国家级质检中心和行业级质检中心,基本覆盖了玻璃行业的所有产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充分发挥玻璃行业质检机构的作用,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质量调查活动,做到对玻璃各行业的产品质量有充分的了解,对一些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行业,建议列入每年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同时,加强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争取每年有8—10项玻璃产品列入国家监督抽查目录,以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
2、根据国家发布的《玻璃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玻璃企业确定了玻璃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指标,玻璃协会对玻璃企业的质量主控部门化验室进行评审考核验收,以获得企业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的第一手信息。企业要向玻璃协会定期提供质量月报和年报,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资料定期汇总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玻璃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其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设在玻璃协会,通过对许可证现场审查、许可证产品检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玻璃行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同时大量的玻璃企业均进行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大部分由国建联信认证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中心等单位完成。我们对每年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的产品检验数据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调研产品质量信息,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
二、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罚信息
1、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最终结果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向社会公布或在每年的专业协会年会及质量分析总结会上友布,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2、对上述玻璃行业质量监督检查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形成每年玻璃行业质量分析报告,提出玻璃产品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表彰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曝光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该报告在玻璃协会年会上发放,并向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报送。
三、本制度由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负责解释,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