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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行业“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2238

       10.高性能树脂基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产品在交通工具、新能源工程、土木结构工程、化学防腐工程、环保工程、电力输送、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开发及应用取得重大发展,形成规模化新材料产业。

      11.形成一批规模化新兴产业,如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领域的人工晶体、特种玻纤、特种陶瓷等产业,环保材料领域的袋收尘材料、烟气脱氮催化剂材料、城市污泥脱水除臭材料等产业,工业与建筑节能领域的高性能绝热保温材料等产业。

      12.水泥基材料、平板玻璃、非金属矿物材料等共性基础材料产业结构实现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水泥、玻璃、陶瓷、砖瓦、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等传统制造业实现生产装备的大型化、配套化、智能化、国产化,拥有核心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间,建材工业节能减排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材料高端制造技术将得到全面提升,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等工业窑炉粉尘、SO2、NOx排放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主要产品和先进企业的综合可比能耗和废物利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一大批水泥和墙体材料企业实现向生态环保型产业转型,建材工业不仅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原材料产业,而且逐渐成长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

      六、保障措施与配套政策

      (一)发挥规划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指导,制定行业低碳节能减排技术攻关和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开发项目计划和实施工作方案,并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产业技术政策、“十二五”发展规划、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等衔接,制定主要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技术攻关目标,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科技创新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二)发挥科技评价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

      建立科技创新发展评价制度,对科技规划、科研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并发布信息;对国内外相关重要领域的创新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和评价,发布科技专题发展报告,促进科研开发项目的有效实施并取得创新性成果。

      (三)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针对重大科技需求和重点研发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专项研发资金。骨干企业应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大科技研发的投入,力争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协调行业内外创新资源,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多渠道增加建材工业研发投入。

      (四)强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与作用

      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要发挥央企和大型企业在自主创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中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和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促进机制,鼓励创新链相关联的企业和研发机构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在企业建设国家级和行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新技术开发中心、产业化示范基地等不同形式的创新平台,逐步完善国家、行业、省市和企业多层次、国际化、开放式、运转高效的建材科技创新体系。

      (五)实施行业科技人才发展战略,培养产业领军人物

      建立有建材专业背景的大专院校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在大学设置以国家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的建材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促进大学、企业和行业协会合作开展继续教育工程,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型人才。与国家和省市“千人计划”等人才引进工作相结合,积极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和高技能型人才,要特别重视培养一大批中青年课题和项目负责人,并从中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在技术上能独挡一面,有事业责任心的产业领军人才,全面提高行业的技术创新发展能力。

      (六)完善行业科研管理体系、发挥行业协调服务作用

      建立行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体系,主动向国家各相关部门报告行业科技创新现状和重大发展需求、积极申报重大项目和研究课题;建立健全行业科技创新协调体系,包括信息服务体系、国家、行业、省市、企业各层级的各种创新平台之间的协调和责任利益分享的制度体系等;进一步完善建材行业科学技术成果评审、评奖制度,充分发挥“建材行业科学技术奖”和“全国建材行业技术革新奖”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每年召开一次行业科技工作会议,表彰并发布行业重大科研成果和企业创新发展成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活动,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率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七)发挥技术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

      将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与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紧密结合,以科技创新成果为依托提升标准的水平,缩小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差距;充分发挥标准对技术创新的引领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作用,加快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能耗和排放标准要求,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落后技术的淘汰。

      (八)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加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力度,构筑有利于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和技术引进等活动的良好环境和合作平台。推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建材科技交流,促进共同研发、学者互访、人才培养和信息交换等。积极加入有关国际科技、学术和标准化组织,积极组织和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九)促进建材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整合资源、互通共享、提供服务,建设建材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快建材科技成果等重要数据库的建设,增强数据采集、加工、传输和存储能力,逐步形成辐射全行业的服务网络。努力建立健全科技信息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建材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建材科技文献资源和建材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建设为切入点,加快现有建材科技文献资源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建材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十)配套政策制定

      “十二五”期间,积极参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制修订,为行业科技创新发展不断提供新的激励政策。

      1.给予建材行业中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材料产业,例如风电叶片、太阳能玻璃、高性能纤维、环保材料等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这些新材料产业的科技创新发展。

      2.在发展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中,将水泥、玻璃、混凝土等产业列为重点支持产业,鼓励低碳和环保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促进企业向低碳和环保功能产业转型和升级。

      3.根据不同产业利废特点和技术进步水平的不同,修订财税优惠政策,从目前对所有产业相同的30%及以上的利废水平要求,调整为符合各个产业技术发展实际的不同水平,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替代的技术创新活动,更好地发挥建材产业在环保和发展循环经济中的关键作用。

      4.建立和完善企业能耗和排放监测核查制度法规,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自觉走节能发展、环保发展、绿色发展的道路。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建材工业由生产大国向实现建材工业强国迈出重要步伐的时期,而实现建材工业强国的必由之路是科技进步。建材行业的企业、大学、科研单位必须目标一致,奋发努力,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实现建材工业“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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