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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部门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2 浏览次数:355

      (九)注重战略管理。要发挥企业家引领带动作用,及时跟踪内外部环境变化,特别是互联网条件下跨界融合加速、买方力量崛起、创新速度加快、共享协作经济兴起,传统的企业竞争优势被削弱等重大变化,根据自身条件,提高战略柔性和适应性,加快推动战略转型。实施跨界融合战略,选择与核心竞争力相匹配的领域,推进融合创新,跨越现有竞争边界,挖掘和创造新的需求和价值。抓住“一带一路”带来的战略机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融入全球价值网络,拓展国际市场新空间。推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围绕主业开展配套金融业务,探索建设产商融一体化经营平台,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双轮驱动发展。

      (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企业战略、财务、产品、市场、运营、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健全重大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加强对资产负债情况及现金流动性的动态预警,完善金融衍生品投资控制制度,从严控制企业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等业务。探索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汇率风险管理,减少汇兑损失。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生产装备维护、改造、升级,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控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加强诚信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防范企业形象危机。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应急预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示范推广。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活动,培育和发现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每年选择一批示范成果,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支持高等院校将相关成功经验纳入企业管理教材及案例库。各地、有关行业协会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有效做法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二)开展对标行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地方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对标专项行动,研究建立企业提质增效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企业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方式,优选一批国内外领先的同行业企业作为标杆,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引导企业对照标杆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不断加以改进,向标杆企业看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内部对标活动。完善国家质量管理激励机制,树立质量标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

      (三)强化服务指导。适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总结示范推广、交流培训、“向企业送管理”等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免费专题培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咨询机构、专家及志愿者“向企业送管理”,对企业免费开展现场指导和管理诊断,帮助企业强化管理、提质增效。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指导企业用好相关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发展高水平管理咨询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管理咨询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咨询服务支持力度,组织编制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名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购买管理咨询服务的支持力度,引导管理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加强管理咨询机构的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五)营造良好环境。严格环保、税收、质量等监督执法,加强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加大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力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开展贷前能效筛查,大力发展能效信贷。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减少物流环节,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化解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扭亏无望的企业破产退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各地区、有关行业协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强管理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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